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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和撰写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评论对象: zhanglei | 2005/11/28 17:34:06
评论言论: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和撰写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10 18:43:03 2005), 站内

http://166.111.112.38/topic.asp?TOPIC_ID=57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和撰写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2005年6月人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过)

1、 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各类正式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2、 如果没有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一篇独立写作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
论文的审定办法:(1)指导教师对论文水平给出鉴定意见;(2)由硕士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学科的3-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认定小组,作出评审意见;(3)学位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小组对评审意见进行复核。
3、 学术论文的审定工作应在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完成,评审通过后方可
申请论文答辩。

说明:此规定适用于2004年及2004年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人文学科学位分委员会
社会科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
2005年9月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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