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切换浏览模式

清华人综合论坛综合论坛 → 查看评论

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灌水]浅析互联网产品利与弊
评论对象: 长途旅行 | 2018/1/18 13:53:52
评论言论:   互联网产品目前对于很多网民来说都是非常关注的一点,很多互联网公司也应运而生,但是在互联网公司产业服务和智能产品的管理服务规范方面,还是比较欠缺的,百擎大数据认为了解以下信息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互联网应用产品的权限限制,并不能说完全缺乏规定。如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就指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但哪些服务是相关的,哪些服务又是无关的,却是个疑问,互联网公司对此具有很大的“自主空间”。另外,2003年,我国就开始起草《个人信息安全法》,2005年提交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意见稿,如今12年过去了,这部法律立法进程却并未加速推进。综合这些背景,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从行业规范到法律,还是显得“粗线条”了,乃至留下了不小的空白地带,为互联网企业对个人信息的不规范采集与使用,开了方便之门。
  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焦虑,正成为当前个人安全感缺失的重要源头。我们的个人信息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被泄露了?让渡部分个人信息以获得更好的互联网服务,两者间的合理边界到底在哪儿?我们与互联网企业所签订的信息授权协议,到底意味着什么?互联网平台可能拿我们的信息去干什么?在公众心中,这些都处于一种非常模糊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状态。
  或许,个人信息保护的这种“宽松环境”,部分促成了当前中国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红利”。然而,一个健康而受尊重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必然要守住对个人信息实施有效保护这一关。给予公众足够的信息安全感,才能真正实现“技术进步让生活更美好”。当然,这不仅是企业的责任。
http://www.centuple.cn/index.php

反对方

支持方

反对方人数(0
支持方人数(0

中立方

中立方人数(0
网上贸易 创造奇迹! 阿里巴巴 Alibaba
清华人 © www.tsinghuaren.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
页面执行时间 0.04688 秒, 9 次数据查询